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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南溪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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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,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,经研究决定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二、招聘名额、性质及条件

(一)招聘名额和性质

1.此次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。

2.此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,属编制外人员,是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,按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管理。

(二)招聘条件
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。

2. 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
3. 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4. 性别不限,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(学士)及以上学历,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(一级学科),年龄不超过30周岁,年龄计算时间自报名第一日截止计算。
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考

1.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2.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、司法立案审查的人员;

3. 参加过邪教组织的;

4. 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;

5. 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招聘程序及方法
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
1.报名时间:2020年10月9日8:30--2020年10月10日18:00止。

2.报名地点:南溪区总工会三楼办公室(宜宾市南溪区北大街29号)

咨询电话:0831-3322642。

3.报名方式及要求:应聘人员需持《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,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2张。(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,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,以免影响考试环节正常进行。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,并保持通讯畅通。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、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)

4.资格审查: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,报名表信息填写必须详细、真实、准确,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、弄虚作假、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,将取消资格,且责任自负。

(二)考试

采用笔试+面试方式进行,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。

1.笔试。笔试按1:3的比例开考,若达不到开考比例,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。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、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
2.面试。采用结构化面试,主要测试面试人员意愿素质、智能素质、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;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,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;未达到1:3的岗位考生全部进入面试。

3.考试成绩计算。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40%+面试成绩60%。

笔试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
(三)体检

1.体检人员

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,由南溪区总工会组织统一体检。

2.体检相关事项

(1)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招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。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,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,参照新规定执行。心率、视力、听力、血压、心脏杂音、心电图等项目为当场当日复检项目,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按规定安排当场当日复检,不另行择期安排复检。考生有非上述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,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。复检只进行一次,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
(2)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。

(3)初次体检不合格的,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,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。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

(四)考察

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,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情况,以及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、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。

(五)递补

因体检、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,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。一年内因招聘人员参加其他考试离职出现的缺额,依次从本次考试中递补。

(六)公示

经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后,南溪区总工会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、宜宾人事考试网、南溪区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在公示期内,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。

四、聘用管理

(一)聘用手续办理

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,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按照《劳动法》规定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,应聘人员应服从岗位调配和用人单位管理。聘用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,单位予以解聘。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聘。

(三)薪酬待遇

试用期2000元/月,试用期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。

五、纪律、监督与注意事项

(一)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,凡在规定时间内,未领取有关资料,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、体检、政审的,均视为自动弃权。

(二)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,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。

(三)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,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、考场、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,取消其考试、聘用资格,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(四)严肃招聘纪律,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,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。

六、本公告由南溪区总工会负责解释。

咨询电话: 0831-3322642。

附件:南溪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(点击下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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